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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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8),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3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829,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6.679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2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4,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8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69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4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3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25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3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魏海莲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资金管理和收支状况,存在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情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5、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